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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络教育本科授予学士学位条件?

为规范网络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,切实保证网络教育授予学士学位的质量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》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《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》(学位【2019】⒛号),结合我校网络教育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

我校本科生可授予经济学、管理学、法学、文学和理学学士学位,网络教育本科生根据专业科类可授予对应学士学位(成人高等教育系列学士学位加注“网络教育”)

第一条 思想政治条件

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。

2.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学习期间未触犯国家法律,未有因违背学业纪律和学术诚信受到纪律处分。

第二条 业务学习条件

l,弹性修业年限内,按培养方案要求修完各门课程,成绩合格,经审核准予毕业。

2.所有考试通过课程的平均成绩在70分(含70分)以上。

3,毕业论文(申请学位方向)通过查重审核,完成答辩且成绩中以上。

4.通过学位政治理论课和专业基础课课程考试。

第三条学位外语条件(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):

(l)在籍期间参加并通过各省级单位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。

(2)通过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(PETS)三级(含)以上考试(笔试合格)。

(3)在籍期间通过全国网络教育公共课程大学英语B统一考试,成绩85分(含)以上。

(4)通过大学英语等级考试(CET)四级(含)以上的视同学位外语条件合格。

上述各类外语考试,学生须自行按考试组织部门要求进行报考,申请学位时需提供成绩真实有效性的核验途径和辅助证明资料,无法核验成绩者不予受理学位申请。

第四条学位申请的有效期

学位申请的有效期申请学士学位者,须在毕业后两年内(以毕业证书签发日期起算)申请,逾期不予受理。毕业后保留一次学位论文申请写作和答辩机会,其余课程不能再重新考试取得成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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